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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宗旨

 

  • 個案教學與研究中心
    • 中心聯絡人
謝存瑞 管理學院院長 e-mail:tjhsieh@pu.edu.tw
蔡垂君 中心主任 e-mail:cctsai@pu.edu.tw電話:04-26328001轉13209
謝宓娟 管理學院秘書 e-mail:mjshieh@pu.edu.tw
電話:04-26328001轉13000
傳真:04-26324021
 

¶ 設立宗旨



一、中心目的: 
 
管理教育的目的之一,在於培養良好的產業經理人才,但學生在出社會之前,很少有機會與產業界互動,靜宜大學目前為國科會支持的「個案教學中心」之一,個案中心的目標,不僅在與單向的學生參觀公司或工廠,而在於引進優秀的實務企業個案,藉由與企業界作雙向的交流,以增進學生對產業的瞭解,同時產業界也將提供適當的工讀或實習機會,以培養學生未來就業的技能。 
 
二、中心計畫內容概述: 
 
(一)師資方面:
 
管院老師定期或不定期研習,各校間也可協同教學,中心設置網路平台供本院或友校間交流,每位參與老師將「個案」放置於網路平台,作為教學交流之用,同時美學其舉行教學觀摩,以強化教學效率。
 
(二)對學生教育方面:
 
除前述教學方法的強化及師資培孕之外,個案教學的使用是本中心重點工作之一,透過本土個案的特性供學生研習,以達事半功倍學習效果。 
鼓勵本土個案的撰寫並施教在學生上面,使學生能在學習上更有同理心(empathy),同時出社會後縮短適應期。
 
(三)產學合作方面:
 
擴大產業界合作夥伴範圍,使「學校教育」與「個案教學」緊密結合。 
協調業界提供學校學生實習機會、業師並受邀在大學課堂內教授實務經驗,大學用業界案例撰寫個案並在課堂中施教個案由業界現場評鑑,在適當時機下,產業界也將提供適當的工讀或實習機會,以培養學生未來就業的技能。此為第二、三年重點工作。 
 
(四)設置學校教學研究與業界應用系統方面:
 
「學校教學研究」成果與「個案教學」兩相結合的系統化,是中心的重點工作。 本中心設置的交流平台,可供產業界運用並參與意見討論,業界可向本中心諮詢個案操作型式,業界也可邀請本院師資前往公司與員工交流互動;本中心期盼大學培孕出的「實務經理人」(Implementing managers)確實在業界發揮實務影響的功能。

 

¶ 設置辦法


靜宜大學管理學院「個案教學與研究中心」設置辦法
 
民國101年10月31日院務會議訂定
 
第一條  靜宜大學管理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推動管理個案教學、課程發展與本土管理個案撰寫,促進本院教師積極參與產學合作、跨領域個案研及實務問題分析與解決,特依據「靜宜大學學術研究發展中心設置辦法」設立「靜宜大學管理學院管理個案教學與研究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第二條  本中心之任務如下:
一、推展本院個案教學活動與撰寫本土企業個案。
二、推動「產業實務問題之分析與解決」之產學合作模式。
第三條  本中心組織架構與執掌如下:
一、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本中心業務;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本中心主任由校長遴聘(兼)任之。
二、本中心置執行委員若干人,本院院長、副院長為當然委員、負責本中心發展方向之引導與業務推動;執行委員為無給職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,由本中心主任提名,薦請院長聘(兼)之。
三、 本中心得置諮詢委員若干人,由中心主任提名具備豐富產學合作經驗之學者、產業專家、企業代表等專家人士,報請院長聘(兼)任之。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但得酌致車馬費,由本中心相關預算項下支出。
第四條  本中心設業務會議,由本院院長、副院長、中心主任與執行委員組成之。本中心主任為業務會議主席,討論推動相關業務。
第五條  本中心主任得應院務會議邀請列席院務會議,提出中心業務及未來發展報告。
第六條  本中心各項經費之預算、稽核、收支執行、財物保管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七條  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第八條  本中心之管理辦法由中心另訂之,經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送院務會議備查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