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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宗旨

 中心聯絡人:
謝存瑞 管理學院院長  e-mail: tjhsieh@pu.edu.tw
樓雍儀 中心主任  e-mail:  yilou@pu.edu.tw
謝宓娟 管院秘書  e-mail:mjshieh@pu.edu.tw
電話:04-26328001轉13001
傳真 :04-26324021

 

¶ 設立宗旨

 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中心的目的:

 

強化管院企業倫理教學師資,共享教材內容與教學經驗,並有效培孕學生倫理認知與倫理決策以養成專業經理人競爭力;同時,將校園內企業倫理教學與研究成果提供給社會各產業實際應用,透過產學互相交流,形成學校教育與職場需求兩相結合的系統計畫,使企業倫理紮根落實。


 二、中心計畫內容概述:


(一)  師資方面:


管院老師定期或不定期研習,各校間也可協同教學,中心設置網路平台供本院或友校間交流,或專題研討以強化教學效率。


 (二)  對學生教育方面:


除前述教學方法的強化及師資培孕之外,個案教學的使用是本中心重點工作之一,透過本土個案的特性供學生研習,以達事半功倍學習效果。 
鼓勵本土個案的撰寫並施教在學生上面,任教者的「身教」是本計劃重視的焦點,確實使「倫理生活化」、「生活倫理化」(Living ethics)。


 (三)  產學合作方面:


擴大產業界合作夥伴範圍,使「學校教育」與「職場倫理需求」緊密結合。 
協調業界提供學校學生實習機會、業師並受邀在大學課堂內教授實務經驗,大學用業界案例撰寫個案並在課堂中施教個案由業界現場評鑑,並建立大學生在校修習企業倫理進入職場後行為表現的追蹤系統;業界支援大學學術研討會等。此為第二、三年重點工作。


 四)  設置學校教學研究與業界應用系統方面:


「學校教學研究」成果與「業界應用企業倫理」兩相結合的系統化,是中心的重點工作。  
本中心設置的交流平台,可供產業界運用並參與意見討論,業界可向本中心諮詢企業倫理的操作型式,業界也可邀請本院師資前往公司與員工交流互動;業界施行企業倫理的障礙或成果均可形成個案,以為本中心研習的教材;本中心期盼大學培孕出的「道德經理人」(ethical managers)確實在業界發揮倫理影響的功能。


 


¶ 設置辦法


 

靜宜大學管理學院「企業倫理教學與研究中心」設置辦法
 
民國101年10月31日院務會議訂定
 
第一條  靜宜大學管理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強化管院企業倫理教學師資,共享教材內容與教學經驗,並有效培孕學生倫理認知與倫理決策以養成專業經理人競爭力;同時,將校園內企業倫理教學與研究成果提供給社會各產業實際應用,透過產學互相交流,形成學校教育與職場需求兩相結合的系統計畫,使企業倫理紮根落實,特依據「靜宜大學學術研究發展中心設置辦法」設立「靜宜大學管理學院企業倫理教學與研究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第二條  本中心之任務如下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一、推展本院企業倫理教學活動、相關研究與撰寫本土企業個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、推動「產業實務問題之分析與解決」之產學合作模式。
第三條  本中心組織架構與執掌如下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一、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綜理本中心業務;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本中心主任由校長遴聘(兼)任之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、本中心置執行委員若干人,本院院長、副院長為當然委員、負責本中心發展方向之引導與業務推動;執行委員為無給職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,由本中心主任提名,薦請院長聘(兼)之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三、本中心得置諮詢委員若干人,由中心主任提名具備豐富產學合作經驗之學者、產業專家、企業代表等專家人士,報請院長聘(兼)任之。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但得酌致車馬費,由本中心相關預算項下支出。
第四條   本中心設業務會議,由本院院長、副院長、中心主任與執行委員組成之。本中心主任為業務會議主席,討論推動相關業務。
第五條   本中心主任得應院務會議邀請列席院務會議,提出中心業務及未來發展報告。
第六條   本中心各項經費之預算、稽核、收支執行、財物保管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第七條  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第八條   本中心之管理辦法由中心另訂之,經中心業務會議通過後送院務會議備查,修正時亦同。